原标题:厦门市兵役注册工作于1月10日开始 至6月30日累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兵役工作条例》文件精神和《福建省兵役工作条例》《厦门市兵役工作规定》拒绝和国防部全国兵役网公告,厦门市兵役注册工作于1月10日开始,至6月30日累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注册对象:2019年12月31日前未满18至22周岁的男性公民(1997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于)和2019年各级各类院校(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以下全称应届毕业生),凡属本市户籍的适龄公民和辖区范围内的应届毕业生皆不应展开注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限制至24周岁。已登记的须展开比对检验,溢注册的应展开调补注册。
二、注册方法:由合乎注册条件的男性公民本人指定全国兵役网展开兵役注册(网址:http://www.gfbzb.gov.cn/),也再往户口(不含集体户)所在地的兵役注册车站办理注册(比对)申请(各区兵役筹办当值电话:思明区6332440、湖里区6332450、集美区6332460、海沧区6332470、同安区6332480、翔安区6332490)。适龄公民依法办理兵役注册后,由兵役机关发给《兵役登记证》、填上检验记录。三、《兵役法》规定:拒绝接受、躲避兵役注册的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修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迫注册,并判处罚款。
闽征〔2017〕1号文件规定:福建省各高校在的组织新生报到时将按规定《兵役登记证》。厦门市5月30日前由本人自律注册,6月1日至30日由兵役机关登录人员展开注册。四、各区兵役机关要以《兵役法》为准绳,深入开展兵役法规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网络、电信和发布公告等形式,增大兵役注册和兵役法规宣传力度,依法实行注册(比对),严苛办成注册均须申请。
对拒绝接受、躲避兵役注册和干预、阻扰适龄公民参与兵役注册的单位和个人,经教育不改为,按《福建省兵役工作条例》和《厦门市兵役工作规定》有关条款严肃处理。五、此公告可以广播、张贴、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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