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时评丨违法排污,人人得而伐之(中华环境)

来源:18新利作者:18新利 日期:2024-10-15 浏览:
本文摘要:4月20~22日,生态环境部陆续通报了多起污染案件调查处置情况,相继张贴了多家污染“黑榜”——污染企业的违法行为被透露,多名责任人受到处置,甚至有多名企业负责人和责任人被公安机关实行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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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22日,生态环境部陆续通报了多起污染案件调查处置情况,相继张贴了多家污染“黑榜”——污染企业的违法行为被透露,多名责任人受到处置,甚至有多名企业负责人和责任人被公安机关实行刑事拘留。被通报的污染黑榜企业为了一己之私,大肆污染环境,甚至私自完全恢复生产,种种污染行径十分险恶,其险恶程度,从生态环境部的通报中可见一斑:湘西州永顺县鸿升至纸业污染问题相当严重,专员公署入驻完结后,该企业私自通电完全恢复生产;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威凌金属有限公司废气无的组织废气相当严重,副产物废水予以处置必要外排,专员公署完结后,当地有关部门私自撤消监管措施,造成污染声浪;河北昊资科技有限公司利用暗管偷排偷放有机染料废水、私自填平处理疑为危险废物、通过渗井堆存危险废物等,造成宁晋县农灌井水异化白……“为疏于乎作见证之中者,人人得而诛之”,光天化日之下,绿色发展进程中,仍有违法排污者不择手段以壮烈牺牲当地生态环境与公众身心健康为代价,攫取一己之私,试问,如此“黑色快速增长”的企业,又有何长期存在的价值与适当?谁又甘当其“保护伞”与支持者?新的环保法实行以来,环保执法人员日益严苛,砍掉了一个又一个群众身边的排污口,除去了一个又一个群众身体健康的威胁者,步入了社会公众的完全一致点拜。在多起案件中,媒体曝光和群众检举占有半壁江山,不难看出,环境污染者于是以沦为过街之鼠,沦为群情激愤而灭之的对象,一张针对污染环境不道德的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结合的密切大网正在织就,毁坏环境者必将无路可逃。

十九大报告中“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可持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振聋发聩,《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增强和突显了“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的阐释,新的重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门,中央环保专员公署是其最重要职能之一,在对排污者极力亮剑的基础之上,对污水处理不道德的“保护伞”堪称极力压制。2018年,环境日的主题为“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敦促声援更加多人参予到城主环境之中,这种参予可以是绿色上下班,可以是节约用水,当然也有对污染说不,对违法者的检举与监督。当前,自上而下对生态环境的推崇程度前所未有,对违法污水处理的压制力度再三增大;自下而上对污染者的容忍度更加小,征讨力度更加大,查禁违法污水处理企业的呼声更加低,在此形势下,违法排污者,预见将没生存空间,也终将为违法行为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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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社会必须的是经济与社会效益共存,是绿色与发展共存的企业与企业精神,而这种精神,也是企业持久存活的必定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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